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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内食谱不能重复 小卖部禁售碳酸饮料

2019-06-06 15:0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日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最新版《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要求学校食堂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向师生家长公示学生餐制作过程及原料进货等信息。

公示制作过程及原料信息

  《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标准》是在教育部等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基础上,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卫生、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专家重新修订而成。在学校自身管理、就餐场所要求、营养、配餐与烹调加工要求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指导中小学校食堂参与开展健康食堂建设。北京市自2017年全面启动中小学校健康食堂建设工作以来,已有86所学校获得“北京市中小学校健康食堂”称号。

  新标准规定,学校应每周在显著位置提前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要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估和干预。学校食堂应设置身高、体重测量工具,摆放能体现中国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筛查体重指数分类标准及营养不良标准等宣传材料。

  同时,学校食堂要按照“阳光餐饮”工程建设要求,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网络厨房的形式展示学生餐制作过程。学校还应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示主要原材料进货、供餐单位等信息,并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营养教育、配餐食谱、饭菜质量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明确要求配餐需营养均衡

  新标准对学校食堂的营养、配餐与烹调加工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食物选择、搭配应结合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及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科学制定供餐食谱,以日为单位,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学校食堂提供的菜肴、主食应品种丰富,供餐满足粗细、荤素搭配,采用合理烹调方式。适当满足消瘦、肥胖学生差异性供餐。只提供午餐的学校食堂,可按照健康餐盘3:2:1的谷薯杂粮、蔬果和禽鱼肉蛋豆制品的比例进行配餐,对于肥胖学生应适当增加新鲜蔬果的摄入量。同时,鼓励学校食堂研发制作低脂、低盐、低糖的餐食。

  新标准强调,寄宿制学校商品部应严格控制和管理汉堡包、方便面等高脂、高盐、高糖食品,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含糖饮料。

配备专职营养专业人员

  新标准规定,学校食堂应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营养专业人员,开展科学配餐,推广合理膳食理念,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

    学校应组织食堂管理、营养专业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营养、平衡膳食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学年累计达到4小时以上。同时,学校每学年应组织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技能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不少于两课时“健康营养”课

  学校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将食品安全与食育营养教育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其中应有平衡膳食、零食选择和健康饮食习惯等内容。

  学校应定期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每周应通过校门外宣传栏、校讯通、学校官网等方式向学生家长传递学校膳食信息,共同帮助孩子建立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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