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医药保健。
产区行
医药保健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食品网 > 医药保健 > 要闻 > 正文

上海加强食药安全 跨区域检察协作

2019-07-22 16:14        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记者李杰明)近日,上海市检察院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制定了“加强案件办理,保持严打力度”“拓宽监督线索,深入开展诉讼监督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跨区域检察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继续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和法律监督力度。

  《方案》规定,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危害食品药品案件,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审查逮捕听证、听庭评议等活动,以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上海市检察机关将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重点筛查速冻食品行业违法、疫区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问题,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民事、行政责任。其中,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将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场制售饮水机普查、超市瓶装饮用水筛查,检察机关将通过专项活动,从“源头”到“进口”,全流程监控饮用水安全。

  《方案》提出,检察机关将实现与市民服务热线的信息共享,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的质量违法问题、无证经营问题、虚假宣传问题等民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题重点进行排查,并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实行食品药品一审案件集中管辖的基础上,探索长三角区域食药安全保护检察协作,在食药检验鉴定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畅通联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管理监督漏洞等情形,将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督促依法履职、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食药领域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将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并严查“保护伞”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严惩。

分享到:

上一篇:保健食品功能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251份反馈意见
下一篇:无益健康 中国人食盐摄入量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