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14:06 来源:
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中国食品网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6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华又春成都小吃店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7〕6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中国食品网查,2017年8月8日,北京华中国食品网又春成都小吃店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中国食品网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已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产生污染的设备,因该单位积极配合整中国食品网改,有减轻处罚的情形,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